海外部界限的測定 領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條其每一點同基線上距離等于領海寬度的線。劃定領海外部界限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根據國家的屬地優(yōu)越權,各國對在本國領海內發(fā)生的一切犯罪行為,包括發(fā)生在外國船舶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司法管轄。但在實踐中,對領海內外國商船上的犯罪行為是否行使刑事管轄權,各國大都從罪行是否涉及本國的安全和利益考慮。對駛離內水后通過領海的外國船舶,沿海國得行使較為充分的刑事管轄權。沿海國對僅僅通過其領海的外國船舶上的民事案件,通常采取不干涉態(tài)度。 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國際間統(tǒng)一的領海寬度。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領海寬度都是由各國自行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于1973年7月14日向第3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提出:“沿海國有權根據自己國家的地理特點、經濟發(fā)展和國家安全的需要,并照顧到鄰國的正當利益以及國家航行的便利,合理地確定領海的寬度和范圍?!笔聦嵣?,各國宣布的領海寬度有3海里(英國、美國、比利時、荷蘭等24國)、4海里(挪威、芬蘭2國)、6海里(土耳其、希臘等4國)、12海里(中國、俄羅斯、法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泰國、阿爾及利亞、埃及、扎伊爾、蘇丹、摩洛哥等77國)、20海里(安哥拉)、30海里(尼日利亞、多哥)、50海里(馬達加斯加、坦桑尼亞、喀麥隆、岡比亞4國)、70海里(毛里塔尼亞)、100海里(塞內加爾)、200海里(阿根廷、巴西、秘魯、塞拉利昂、貝寧等14國)等不同的寬度。依照1958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領海的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這項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臺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于中國的島嶼”。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定:“每一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但對其最大范圍作了限制,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的界限”。
國界劃分
點擊:143 評論:0 2007年8月25日 11:9 作者:遁世蜘蛛 智詞:國界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 【背景色 】 【可打印版本】 【關閉窗口】
國界決定國家領土范圍,也是國家政治主權的限界線(它包括領土,領海及領空)。從地圖上看,國界是一條線,實際上國界是立體柱面,深入地下,高入天空,與地面垂直。今日的國界是幾千年世界政治地圖演變的結果。國界是國家行使絕對的、排他性主權的界限,因之它應是阻擋與分割各國間的封閉的界墻。但是由于信息和物質交流的加劇,使國界有了很大的滲透性。通常國界具有防衛(wèi)、法律、稅收、監(jiān)督和貿易等方面職能。國界的劃定,一般有如下兩類:
一類是自然邊界,又稱天然邊界。往往以自然實體作為劃分邊界的標志,包括河流、湖泊、山脈等。過去認為以自然劃分國界有防衛(wèi)價值;現代化戰(zhàn)爭使山脈、沙漠、沼澤、森林與河流在防衛(wèi)上的作用日趨降低。
以河流為界者,通常以主航道中心線劃分。但是,河流隨著洪水與枯水的變化河道也容易變化。另外,平原河有襲奪現象,也易引起糾紛。美國與墨西哥之間的格蘭德河由于河道變化,產生多次糾紛。確定河流國界時通航河流從主航道中間劃界;非通航河流,以兩岸間中間線為界。奧德河為德國與波蘭國界;多瑙河為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南斯拉夫、捷克、匈牙利等國的國界;鴨綠江、圖們江為中國與朝鮮的國界;格蘭德河為美國與墨西哥國界;拉布拉塔河為阿根廷與烏拉圭的國界;黑龍江為中俄邊界等。
以湖泊為界者,湖泊既有交通性又有隔離性,也是劃分國境的自然對象。劃分湖泊國界是從湖泊兩岸到中心點兩國平分。五大湖是美國、加拿大的國界;的的喀喀湖是秘魯與玻利維亞的國界;維多利亞湖是烏干達、肯尼亞、坦桑尼亞的國界,坦噶尼喀湖是坦桑尼亞、贊比亞、扎伊爾、布隆迪的國界;日內瓦湖是法國與瑞士的國界等。
以山脈為界者,通常按山脈分水嶺劃分。山脈作國界隔離性強,交通性差。目前利用山洞修鐵路或者公路,也加強了兩國間的交流。山脈難攻、易守,有重要的防衛(wèi)價值。山頂與分水嶺如果一致的話,山脈國界容易劃分,如果二者有差別的話,就易產生糾紛。例如阿根廷與智利的國界劃分時阿根廷主張用主嶺線、智利主張用分水嶺線劃界,由于兩國主張不一致而產生糾紛。阿爾卑斯山為瑞士,意大利、法國的國界;喜馬拉雅山為印度、尼泊爾、不丹,中國的國界;比利牛斯山為西班牙與葡萄牙的國界等。
以海洋為界者,海洋便于交通,又有巨大的隔離性。領海與公海之間有利于國界的設立。如朝鮮海峽為日本和朝鮮國界;多佛爾海峽為英國和法國的國界等。
第二類是人定的邊界。這類邊界又分幾何 邊界,數理邊界和文化邊界。
幾何邊界,是沿邊界上某一固定點到另一固定點所劃的直線。非洲的許多國家都是用這種方法來劃定邊界的。這是西方殖民主義者侵入非洲瓜分非洲造成的。由于當時地形測量不全,殖民主義者為了便于達成交易,他們就在地圖上用尺子來劃分各殖民地的邊界,從而形成了非洲許多國家直線邊界的特點。
數理邊界,又稱天文邊界,是以地圖上的經緯度作為劃定國界的依據。如美國與加拿大的中區(qū)部邊界就是北緯49度線。
文化邊界,是以人文因素為主要考慮對象來劃定的一種國界。有的依民族分布來劃定;有的按民族信仰宗教區(qū)來劃定。如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的邊界就是以民族分布狀況來劃分的。
歷史上由于戰(zhàn)爭或其他原因,國界線幾經變化,有些國家在地圖上消失了(如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有些新的國家則在地圖上出現了(如原蘇聯的各個共和國),有些原來沒有獨立的地區(qū),后來成為獨立的國家。因此,世界政區(qū)地圖幾經變化,才發(fā)展成為今天的世界政區(qū)。
(1)解析法。
解析法指采用全站儀、gps接收機、鋼尺等測量工具,通過全野外測量技術獲取界址點坐標和界址點間距的方法。 主要方法有極坐標法、直角坐標法(正交法)、截距法(內外分點法)、距離交會法、角度交會法、gps測量方法等,可根據界址點的觀測環(huán)境選用不同的方法。
(2)圖解法。 采用標示界址、繪制宗地草圖、說明界址點位和說明權屬界線走向等方式描述實地界址點的位置,由數字攝影測量加密或在正射影像圖、土地利用現狀圖、掃描數字化的地籍圖和地形圖上獲取界址點坐標和界址點間距的方法。
每個沿海國家的專屬經濟區(qū)!專屬經濟區(qū)是(EEZ)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確立的一項新制度。
專屬經濟區(qū)是指從測算領?;€量起200海里、在領海之外并鄰接領海的一個區(qū)域。這一區(qū)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并應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guī)定和其他國際法規(guī)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guī)章。
沿海國在其專屬經濟區(qū)內可行使以勘探和開發(fā)、養(yǎng)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源為目的主權權利、以及在該區(qū)內從事經濟性開發(fā)和勘探的主權權利。沿海國有下列事項的管轄權: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huán)境的保護和保全。
在專屬經濟區(qū)內,沿海國在一定范圍內還享有行政管轄權、民事管轄權、刑事管轄權和國際法所賦予的其他權利的管轄。這一區(qū)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屬于領海,也不屬于公海,而是一種獨立的特定的法律地位。
專屬經濟區(qū)不是固有的,一國的專屬經濟區(qū)需要國家正式宣布。專屬經濟區(qū)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200海里(370。
4公里)。到1983年1月為止,已有近60個國家宣布設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qū)。
國界
分隔相鄰兩國領土的界線。又稱疆界、邊界。國界須經相鄰國家一致認同,或以河流、湖泊、山脈等自然地形為界,或以雙方同意劃定的界線為界。后者多考慮政治、經濟、民族、語言、宗教等因素而定,也有以經緯度人為地劃定國界的。如果以河流、山脈等構成自然國界,而鄰國又無特別協定,則可依下列原則確定國界:①界河。通航河流按主航道原則確定國界,不通航河流以兩岸等距離的中間線為國界,主航道原意為“下行航道”,即河水最少季節(jié)對下行船舶最方便的水道。按此原則,通航河流以下行航道的中間線為界。如遇河流航道有一個以上時,則以主航道中心線為界。如因河道發(fā)生變化,致使航道中心線變動,國界也隨之自然變動。但由于洪水或地震引起河流發(fā)生巨大變化時,則維持變動前的國界。界河上的橋梁,如無特別協議,則國界線在橋梁中間。特別協議如《凡爾賽條約》第66條規(guī)定在阿爾薩斯、洛林境內的萊茵河上的橋梁均屬法國。②界山。一般以分水嶺為界。也有經協議以一側之山麓為界的。兩個以上國家以湖泊為界時,一般以協定確定湖泊上的國界。如無特別協議,則以與沿岸國家等距離的中間線作為國界。海上邊界為領海的外部界限,領海范圍則依照公約和習慣確定。兩國之間的海洋,如其寬度不超過沿岸國各自領海寬度的一倍,在沒有特別協議的情況下,應以與兩國國土等距離的中間線為國界。也有主張以海峽航道中間線為國界的,但在國際慣例中尚未確定。
國界的劃分一般包括定界、劃界、勘界和標界等過程。即在條約、劃界議定書、換文、地圖等文件上用文字、線條描述、描繪國界的位置,以及實地勘察并以實物標明邊界的位置。國界標志可以是水流、山脈、森林、沙漠等自然物,也可以是界樁、界石、界墻、溝渠、運河、浮標等人造物。國界表明一個國家的領土范圍。國界不可侵犯。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基線是陸地和海洋的分界線,它也是測算領海,專屬經濟區(qū)海域的起點線 .領海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定各沿海國有權確定其領海寬度,以從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為限.海洋法是關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指導國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則、規(guī)則和制度的總稱.1994年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當前國際社會最詳盡和最權威的海洋法淵源.(一)基線、內水、領海和毗連區(qū) 1、基線 基線是陸地和海洋的分界線,也是測算領海和其他各種海域的起算線,因而也叫領?;€.正常基線就是低潮線,即退潮時海水退到離岸最遠的那條線.直線基線是在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島嶼上選定一系列的點,將這些點連接起來劃出的一條線.沿海國可以交替使用上述方法確定基線.2、內水 內水是領?;€向陸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國領水的一部分.內水作為沿海國領土的組成部分,它與陸地領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國對其享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權.3、領海 領海,是沿著國家的海岸或內水,受國家主權支配和管轄下的一定寬度的海水帶.外國船舶在領海內享有無害通過權.《聯合國海洋公約》規(guī)定,沿海國的主權及于其陸地和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在群島國的情況下則及于群島水域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各沿海國有權確定其領海寬度,以從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為限.國際法確認,領海是沿海國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受沿海國主權的管轄和支配.沿海國的主權不僅及于領海,而且及于領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4、毗連區(qū) 毗連區(qū)是毗連領海并由沿海國行使海關、財政、移民、衛(wèi)生等管轄權的一定寬度的海域,其寬度為從基線量起不超過24海里.沿海國對毗連區(qū)的管轄不包括毗連區(qū)的上空.(二) 專屬經濟區(qū)和大陸架 1、專屬經濟區(qū) 專屬經濟區(qū)是沿海國在其領海以外鄰接領海的一個區(qū)域.其寬度為從基線量起不超過200海里.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qū)的自然資源有勘探和開發(fā)、養(yǎng)護和管理等主權權利,對該區(qū)域內的人工島嶼、海洋科學研究和海洋環(huán)境保護有管轄權或專屬管轄權.2、大陸架 國際法上的大陸架是指沿海國的陸地在海水下面的自然延伸,并與大陸形成一個連續(xù)的完整的整體.沿海國對其大陸架享有專屬的主權權利,主要包括:(1)開發(fā)自然資源;(2)建造并授權建造、操作、使用和管理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并對其擁有專屬管轄權;(3)授權和管理為一切目的在大陸架上進行鉆探的專屬權利.。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3.38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