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營租賃的會計科目
1、經營租賃資產
該科目核算出租人為經營性租賃而購入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物資價款、運雜費、保險費以及進口關稅等)。該科目下設“已出租資產”和“未出租資產”兩個二級科目。出租人購入經營租賃資產時,借記本科目(未出租資產),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起租時,借記本科目(已出租資產),貸記本科目(未出租資產)。每期收到租金時,借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貸記“租賃收益”科目。租賃合同結束收回出租資產時,借記本科目(未出租資產),貸記本科目(已出租資產)。
2、經營租賃資產折舊。該科目核算出租人經營性租賃資產的累計折舊
出租人經營租賃的資產折舊足額后,不管能否繼續(xù)使用,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經營租賃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二、經營租賃會計處理
1、使用前帳務處理
經營租賃資產不需要進入承租人固定資產帳目,只需要在承租企業(yè)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2、使用中的帳務處理
在使用過程中,經營租賃資產承租企業(yè)只履行該資產的日常維護,并將日常維護的相關費用進入當期費用,而不能對其提取折舊,但承租企業(yè)根據合同約定的租賃費,均勻在各月提取,提取的租金不計入負債。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長期待攤費用”
3、租賃期滿后的帳務處理
經營租賃資產的承租企業(yè)對經營期滿后則不作任務帳務處理,只要承租企業(yè)支付約定的最后一筆租賃費用,將租賃資產歸還出租方,其合同便宣告結束。
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固定資產,其符合獨立納稅人交易原則的租金可根據受益時間,均勻扣除。
建議設置: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
“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和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的現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yè)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三)根據合同或協議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 償還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收回的長期應收款
一、租賃公司的成本的會計核算:
1、企業(yè)出租設備的,成本主要有維修費等支出: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維修費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出租的設備折舊的: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折舊費
貸:銀行存款
二、主營業(yè)務成本是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yè)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資)和固定資產折舊等。
“主營業(yè)務成本” 用于核算企業(yè)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佣l(fā)生的實際成本。“主營業(yè)務成本”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yè)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賬戶應無余額。
擴展資料:
一、本科目核算保險中介公司從事主營業(yè)務而發(fā)生的實際成本。包括支付給營銷員的傭金,業(yè)務部門的辦公費、折舊費、水電費、人員工資、福利費、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以及其他與主營業(yè)務直接相關的成本。
二、對于同一會計年度開始并完成的業(yè)務,公司應當在結轉主營業(yè)務收入的同時結轉主營業(yè)務成本;對于跨年度業(yè)務,應當在年末按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確定應結轉的主營業(yè)務成本。結轉主營業(yè)務成本時應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貸記相關科目。
一般來說,批發(fā)銷售的商品應按商品進貨原價記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則可以選擇采用: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計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成本之后,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結轉銷售成本的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時間有逐日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方式。
一般來說,委托代銷業(yè)務、直運商品銷售業(yè)務應采用逐日結轉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銷售業(yè)務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結轉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主營業(yè)務成本
融資租賃會計科目設置
一、出租人特設的會計科目或子目
專營或兼營融資租賃業(yè)務的企業(yè),在制訂自己的會計制度時,一項很重要的內容是特定的會計科目的設置。需要特設哪些會計科目或子目呢?顯然,這里無一定之規(guī)。但是,可以有一些思路。下面,談一談本人對融資租賃交易會計科目設置、其含義及使用的淺見。
一、融資租賃資產
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必定要有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購買租賃物件的事項。一旦購買,出租人就擁有了租賃物件這種資源,它就可以通過把租賃物件的使用權讓渡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的方式,來獲得經濟效益。因此,有必要設置“融資租賃資產”這個科目。本科目的含義是,該實物資產不同于該企業(yè)的其它實物資產,它不僅是專門為出租而購置的,尤其是,隨附于該資產的風險和報酬,必將是向既定的承租人企業(yè)實質性地轉移的。該科目的借記金額是出租人企業(yè)為取得該資產所有權所各次發(fā)生的支付,其可靠性由相關的支付憑證驗證,與之相關的會計行動,是銀行存款的各次等額貸記。在合同約定租賃物件由出租人企業(yè)投保的情況下,各年支付保險費時,也應借記本科目。
對于“融資租賃資產”科目,還需說明以下幾點:1)本科目的借方合計額并非一定就是融資租賃會計準則所說的融資租賃融資額。因為,存在著租金的計算并不以攤提出租人企業(yè)所承擔的租賃物件購置成本的全額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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