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是可以跨省報考的,但是考生必須辦理自考本科的轉考手續。
自考本科轉考程序: 1、取得現在省市的準考證: 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自考準考證。 2、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 各地考辦辦公時(shí)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shū)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3、辦理轉出手續的過(guò)程: 辦理過(guò)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jì),核對無(wú)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招考辦。 4、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shí)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kāi)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gè)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深圳轉考手續辦理程序
考生因工作調動(dòng)、家庭遷居等原因,需變更報考地點(diǎn)的,應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shū)及有關(guān)材料,向市自考辦申請辦理轉考手續。經(jīng)批準后,原已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jì)繼續有效。
省內轉入:目前,我省考生可直接憑廣東省準證在省內異地報考。也就是省內其他市的考生可直接憑原有的準考證到深圳市報考(按舊生對待),并且不需要辦理任何轉考手續。但如出現準考證遺失、或姓名等數據變更的,則需回原地才能辦理補辦或變更手續。對于省內其他市的在籍考生,如已在深圳市辦理新準考證的,請持原準考證、原課程合格證書(shū)到原所在地考辦辦理轉出手續,填寫(xiě)一式四份的《轉考登記表》,然后持此表到深圳市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由市考辦送省考辦審核。
省內轉出:我市考生可憑在我市辦理的準考證直接到省內其他市去報考,并且不需要辦理任何轉考手續。我市考生如已在省內其他市辦理了新的準考證,且希望將成績(jì)遷往其他市的,請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shū)到市考辦辦理轉出手續,填寫(xiě)一式四份的《轉考登記表》,送轉入市考辦(自帶)安排新的準考證號,并由轉入市考辦送省考辦審核。
外省轉入:考生在辦理轉考之前,先在我市作為新生報名,取得新準考證后回原地辦理轉出手續。約二至三個(gè)月后,考生可到市考辦查詢(xún),在確知轉出省已將考籍檔案送達我省考辦后,持深圳的準考證和轉出省考辦的證明及課程合格證書(shū),到我辦辦理轉入手續,填寫(xiě)一式四份的《轉考登記表》,由我市考辦送省考辦審核。
轉至省外:考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shū)到我市考辦辦理轉考手續。填寫(xiě)一式四份的《轉考登記表》,由市自考辦送省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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