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下列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一)機動車是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二)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
第四條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五條機關、軍隊、團體、企業(yè)、學校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條例。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第六條駕駛車輛,趕、騎牲畜,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第七條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
第一條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下列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一)機動車是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二)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
第四條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五條機關、軍隊、團體、企業(yè)、學校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條例。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第六條駕駛車輛,趕、騎牲畜,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第七條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
公共基礎是當前我國公務員及一切獲得國家財政編制身份的考試途徑中必考科目。公共基礎是綜合性概念,它的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哲學、天文、地理、宗教、行政、文學、藝術、數(shù)學、歷史、科技等諸多方面。也就是說,它實際上是一個極為廣博全面的知識集合。當前我國并沒有官方發(fā)布的公共基礎指定教材。
目前我國公務員考試及教師入編考試都要求在考試專業(yè)知識的同時加試公共基礎知識。這對于選拔知識面全面的人才是有利的。但對教師而言,則往往是多此一舉,因為教師早已不屬于公務員群體,對教師考察公共基礎有畫蛇添足之嫌。
作/譯者:中國銀行業(yè)從業(yè)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8月
ISBN:9787504946249 [十位:7504946249]
頁數(shù):312 重約:0.369KG
定價:¥37.00
編輯本段
內容介紹
本教材以國內銀行業(yè)發(fā)展的實際需要為主導,突出實用性,兼顧前瞻性,主要由銀行知識與業(yè)務、銀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業(yè)從業(yè)人員職業(yè)操守三部分組成。
作者簡介
姓名:中國銀行業(yè)從業(yè)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編著
公共基礎知識屬于綜合性考試,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行測)不同??荚嚧缶V要求的內容涵蓋了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歷史、語文基礎與公文寫作等諸多方面,范圍廣泛,內容龐雜,從近幾年的公共基礎科目考試命題的特點來看,公基考題越來越靈活,考查方式也日趨多樣化。
《公共基礎知識》是2009年京華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該教材所涉及內容涵蓋政治、經濟、法律、人文、歷史、科技、行政、公文寫作、時事政治等公務員、村干部、事業(yè)單位、軍轉干等考試中???、必學知識、其中時政部分詳解“兩會”熱點;特別總結考點結構并標注冷熱考點,使學生能夠迅速把握核心要點,切中學題命脈,同時輔以獨創(chuàng)“核心學點快速記憶法”及大量精選真題、習題,幫助學生快速突破記憶瓶頸。 本書不僅僅適用于公務員考試之用,而且對于大中小型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單位、機構的工作也具有突出的指導性意義,因而也完全適合有志于在上述單位貢獻青春和力量的各界人士使用。
事業(yè)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yè)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xiàn)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yè)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于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yè)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yè)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
事業(yè)單位的明顯特征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司法所、銀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質監(jiān)站、安全生產監(jiān)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分為參公事業(yè)單位以及普通事業(yè)單位。普通事業(yè)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參公改革之后的事業(yè)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yè)單位在事業(yè)單位招考中招考。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后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后要等車輛開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上下樓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擁擠。
打鬧玩耍,危險游戲;生命可貴,倍加珍惜。
通過走道,不可擁擠;上操下操,特別注意。
不追不鬧,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記牢。
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wěn),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后。上車后,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后,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里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tài)。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fā)現(xiàn)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7.04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