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今年以來的工作,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地區(qū)法院的正確指導下,在我院班子成員和廣大干警的支持下,我基本完成了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同時在政治思想修養(yǎng)、組織管理協調能力等方面也有新提高?,F將今年以來學習、工作、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以十八屆五中精神為重點的政治理論和業(yè)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團結意識和履職能力。
積極發(fā)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認真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堅持以書記、院長的團結帶動班子團結,以班子團結帶動隊伍整體團結。嚴格落實市委“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要求,與班子成員一道規(guī)范了黨組分工,確保“五重一大”事項必須經過黨組會議研究決定。通過加強中心組學習交流,提高了黨組成員的黨性修養(yǎng)和道德修養(yǎng),為引導黨組班子一心一意謀發(fā)展、全力以赴抓管理、認認真真做表率,進而強有力地推動和帶動各項工作不斷向前發(fā)展奠定了堅實組織和思想基礎。
提高干警黨性修養(yǎng),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以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自治區(qū)十項規(guī)定、地委“十二項措施”,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識教育、黨性黨紀黨風教育和道德規(guī)范教育,引導廣大干警增強紀律觀念,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嚴格落實“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chuàng)業(yè)要實、做人要實”和“政治上強、能力上強、作風上強、心力上強”的要求,帶領班子成員和廣大干警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審判紀律和財經紀律,堅決維護中央、自治區(qū)黨委的權威及其大政方針的統(tǒng)一性、嚴肅性。
二、狠抓“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基本工作思路的落實。
加強黨建工作。今年重點做了以下工作:組建了機關黨委,抽調專人負責黨建工作,從組織上確保黨建工作融入審判執(zhí)行工作;堅持每半個月開展一次黨員活動,如組建“天平”志愿服務隊、開展“去極端化”講座、邀請阿布列林·阿不列孜同志做報告、前往西路軍紀念園、烈士陵園開展祭掃活動、開展道德講堂活動、組織參加合唱比賽、開展法律講座等豐富多樣的黨員活動;針對近年來黨員人數增多,人員流動增加的特點,及時進行換屆選舉,設立黨支部和黨小組,實現優(yōu)化組合、分類管理,開展形成“審判與黨建結合、支部與黨員聯動、一崗雙責、整體推進”的黨建工作新格局。
以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促進隊伍建設。按照總書記關于“三嚴三實”的要求,組織全體黨員及干警認真會學習“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全面領會“三嚴三實”的豐富內涵、深刻理解“三嚴三實”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干警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司法良知和法治信仰,不斷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基礎;按照“五硬”“四強”的要求,著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zhí)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法院隊伍,為做好審判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的要求,做到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和時間表“五個明確”,確保整改方案落實到位,完成了十三項相關制度的修改、落實和反饋工作,真正把中央、自治區(qū)黨委和地委、市委的要求貫徹落實到“末梢神經”,以自身作風建設的新成效帶動司法作風的轉變,從而促進我院各項工作科學發(fā)展。
扎實推進“訪惠聚”工作。一是堅決貫徹地委要求,把深入扎實開展“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動作為教育實踐活動最大的實踐活動和檢驗活動成效的重要途徑,按照“基層、干部、任務三個全覆蓋”的要求,著力在思想、人員、培訓、檢查指導上下功夫,確?!霸L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動開好局、起好步,抽調1名院領導和20名干警為骨干組建工作隊;二是積極發(fā)揮專業(yè)特長,開展“法律服務”“大走訪”等系列活動,“訪惠聚”工作隊累計走訪群眾3100余人次,收集意見建議41條,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21件;三是加大資金投入,為將地委要求落到實處,累計投入資金近五萬元用于解決群眾生產生活實際困難。院黨組繼續(xù)加大對工作隊支持力度,今年赴五個工作組慰問八次,送去各種工作、生活用品,要求工作隊重點在加強民族團結、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wěn)定、強化基層基礎等方面繼續(xù)發(fā)揮積極作用。
三、堅持能動司法的理念,增強大局觀念、調解意識和服務意識,努力彰顯司法責任與擔當。
大力加強審判管理。完善《審判質效考評辦法》、《績效考核辦法》等審判管理制度。完善審管指標月通報制度。每月對全院、庭室、各審判員完成指標情況予以通報,分析弱項指標,并采取相應措施促使指標完成。完善最佳星激勵制度,對簡易程序結案、調解結案、實際結案、實際執(zhí)結案件最多的法官授予最佳星,今年新增人民陪審員最佳星,“四顆星”變?yōu)椤拔孱w星”,將事跡及照片在院內和法院網站公布,鼓勵多辦案、辦好案。嚴格案件由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或中止的條件,經層報主管副院長后方可轉為普通程序,有效提高了簡易程序適用率,簡適率達到了73.36%。強化均衡結案,不僅強調每月結案數要均衡,而且結案率和結案質量也必須要保證,結案均衡度明顯提高,達到91.56%,同比上升9.16個百分點。狠抓案件信息錄入,要求各庭內勤對每一件案件信息負責審核,合格后才準予報結,填寫結案日期。重視案件歸檔,要求書記員結案后20日內必須歸檔,同時要完成電子卷宗掃描和光盤刻錄工作。對超期未歸檔案件實行月通報制定,針對案卷歸檔不及時等問題由檔案室予以通報,督促書記員及時歸檔,截止10月8日,案件歸檔率為46.86%,已歸檔案室待核查2982件。
推進立案登記改革。成立了立案登記改革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制定了立案登記工作流程實施意見,對立案、審判、執(zhí)行工作進行統(tǒng)籌協調。制作了民、漢兩種語言文字的《立案登記引導訴訟指南》視頻短片,在立案庭顯眼位置進行電視循環(huán)播放。自5月1日起,每天安排一名院領導坐班立案大廳,指導立案登記,及時解決立案登記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針對有的當事人不會書寫訴狀的情況,制作了詳實的、民漢兩種文字的訴訟文書格式文本,當事人可在立案窗口免費領取、當場填寫。據統(tǒng)計,5月1日至10月8日,我院登記受理民事、行政、刑事自訴、執(zhí)行各類案件數同比增加583件,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7%,案件總量增幅同比接近五成,當場立案率超過九成,社會各界反響良好。
積極化解積案,按照“定結案時間、定審理方案、定督辦領導”的辦法,逐案清理,督辦結案。截止到10月8日,共清理各類舊存案件831件,有效控制了舊存案件數量。建立預防積案預警機制,著重控制一年以上未結案件數量,自立案之日起滿十個月未結的案件,啟動督辦程序,由督查室督辦限期結案。
強化執(zhí)行工作,優(yōu)化人員配置,實行案件到組、組長負責、責任到人、限期執(zhí)結、兩周一督察,及時執(zhí)結一批久拖不結的執(zhí)行案件。開通全國法院網絡執(zhí)行查控系統(tǒng),截止到10月8日,已累計查詢244件,凍結23件,完成扣劃7件。開展執(zhí)行案件清積專項活動,對擬清理的1329件積案,完成清積結案1168件。實施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公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14個,其中法人1個,個人13人。
認真貫徹“調解優(yōu)先”原則,訴訟案件先調后立,訴前調解結案的案件免收訴訟費。截止10月8日,訴前調解室調解結案563件,占全院調解結案的39%。3月28日,“哈密市西河區(qū)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哈密市法院人民調解室”在我院立案大廳掛牌設立,開啟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的新探索,拓寬了當事人解決糾紛渠道,對緩解訴訟壓力、節(jié)約司法資源、節(jié)省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都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完善訴訟服務便民、救助措施。在立案庭開設了立案信息電話短息查詢平臺,(電話號碼:18209022600),該平臺以短信形式解答當事人的來電立案咨詢、案件立案信息查詢、開庭時間告知等業(yè)務,方便了當事人查詢案件立案等情況。在執(zhí)行局設置執(zhí)行案件短信查詢回復平臺(電話號碼:18209022800),由專人負責查詢短信的接受、調查、答復工作。改革訴前調解收費,將原來的訴前調解結案每件收費50元,改為一分不收,減輕了當事人經濟負擔。完善司法利民工作機制,截止目前,對69件涉及民生案件的經濟困難當事人,依法給予減、緩、免交訴訟費的司法救助,金額達56萬余元。
積極化解涉訴信訪矛盾。積極履行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堅持每周一在我院信訪接待室接訪群眾,全年累計接訪47次,共接待來信來訪59人次, 積極為上訪群眾解疑釋惑,對反映的問題,及時給予圓滿解決,并且抓好信訪工作的統(tǒng)籌協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督促解決一批上訪戶的問題。截至10月8日,共處理來政法委督辦、市領導批示的信訪材料、信訪聯席會議等渠道轉辦的信訪案件56起,都得到了妥善解決,沒有發(fā)生赴烏市和進京上訪事件。
全面推進陽光司法。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新增人民陪審員42人。設置人民陪審員辦公室,建立審判庭與人民陪審員的固定聯系機制,具體負責陪審員日常管理,組織學習培訓,協調安排陪審等事宜,全力配合審判庭的審判工作。主持制定了司法宣傳的相關政策,將司法宣傳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截至10月8日,我院對外共發(fā)布各類宣傳稿件263篇(條)。加強法院網絡平臺建設,開通了我院外網網站、微信、微博,開設多個欄目,宣傳法院工作動態(tài),普及法律知識,方便群眾查詢相關事項。建立新聞發(fā)言人制度,及時發(fā)布司法信息,接受輿論監(jiān)督。6月25日,我主持召開了市法院第一次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立案登記制度實行月余的工作情況。今年共舉辦了兩次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qū)居民和部隊軍人來我院參觀,旁聽庭審,舉辦座談,方便人民群眾更加直觀、深入的了解法院工作。赴鄉(xiāng)村、街道和社區(qū)開展巡回審判共計63次,通過現場開庭、現場調解,達到審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認真落實黨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斗爭這個責任,扎扎實實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主動擔負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做到“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門”。按照“一崗雙責”,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目標管理兩個責任書;認真落實監(jiān)督責任,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明察暗訪、審務督察、司法巡查等方式,強化對干警警容儀表、庭審作風、廉潔自律情況和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十個不準”的監(jiān)督檢查;正確處理好黨風廉政建設與各項工作的關系,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兩促進”,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成效保障和推動各項工作開展。
在工作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堅持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覺接受上級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始終以最強黨性原則要求自己,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事業(yè)觀,切實打牢廉潔從政的思想基礎。在生活上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保持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做到慎權、慎微、慎友、慎獨,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不拿原則和法律做交易,不為個人及親朋直接或間接謀取私利。
五、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對審判管理的理解把握還不夠全面深入。審判管理的有效機制尚未完全形成,特別是審判管理工作不夠全面、系統(tǒng),存在管理指標不統(tǒng)一,管理方法不夠科學。二是在抓隊伍建設方面,存在時緊時松的問題,特別是在各項紀律措施的督促落實上,盯得不夠緊、要求不夠嚴,隊伍紀律作風中的一些問題仍有反復。三是對干警缺乏關心。對干警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了解的不夠全面深入,和干警面對面交流談心少,對他們的思想狀況、工作狀況、生活狀況知之不深、不多,關心不夠。四是對司法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夠,缺乏主動性。
六、努力的方向
一是將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緊密結合法院工作實際,圍繞社會穩(wěn)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積極發(fā)揮法院在堅持依法治疆、團結穩(wěn)疆、長期建疆,推進平安哈密、法治哈密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狠抓執(zhí)法辦案第一要務,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完善審判績效考評機制。三是著力加強隊伍建設,大力加強法院隊伍正規(guī)化、專業(yè)化、職業(yè)化建設,不斷提升司法能力。四是關心基層干警,改善司法條件,充分發(fā)揮人民法庭在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報告,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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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組織部通知要求,現將本人20xx年履行崗位職責及廉潔從政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20xx年,我分管政法和信訪工作。一年來,在市委和上級機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任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有效地推動了全市政法和信訪工作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同時,部分工作實現歷史性突破,省610辦對我市反邪教工作的做法在全省總結推廣;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示范窗口”榮譽稱號;市公安局看守所成功申報全國一級看守所;市法院開展“執(zhí)行積案化解年”、“信訪積案化解年”兩項活動,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一年來,全市信訪工作通過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和穩(wěn)控措施,實現了集體訪、重復訪總量“雙下降”。綜合一年來的工作成效,本人20xx年自我評價為優(yōu)秀檔次。
一、立足本職,全力維護全市社會政治穩(wěn)定
一是平安建設工作贏得社會各界滿意。以開展平安創(chuàng)建系列活動為載體,持續(xù)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不斷加強重點地區(qū)排查整治,夯實筑牢基層基礎工作,全市刑事發(fā)案逐年下降。加大技防建設工作力度,通過積極向上爭取,省綜治辦投入75萬元將我市橫道鎮(zhèn)、七里地村打造成全省技防建設試點。深入推進警務進社區(qū)工作,將現有警力下沉到社區(qū),有效維護了基層社會穩(wěn)定。加大平安宣傳力度,20xx年全市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上刊發(fā)平安建設稿件三千余篇,有效提升了我市全國平安市(縣)的知名度和美譽度。20xx年,省城調隊對我市平安建設人民群眾參與率、支持率和滿意率進行問卷調查,分別達到97.2%、96.1%和95.4%。
二是社會政治局勢穩(wěn)定有序。積極推進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機制,在涉及農村征地、城市拆遷、社會保障等6個領域開展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7項,切實從源頭上預防矛盾糾紛的發(fā)生。充分發(fā)揮綜治成員單位、社區(qū)(農村)“五聯動、七整合”工作模式、各專業(yè)調解委員會職能作用,積極做好各種社會矛盾的排查、預防和化解工作,將各種矛盾隱患消滅在了萌芽狀態(tài)。不斷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通過采取“三保障、四納入、五確?!苯逃D化工作措施,全市持續(xù)保持了“四個零”的工作目標。加大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研究解決力度,對矛盾從不回避,全天開門辦公,親自接待信訪群眾,對疑難積案全力帶頭推進,經不懈努力,往年在冊未結積案12件和年度工作中反復摸排確定的14件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已有效化解17件,特別是陳志利、顧雙、李桂華等多年信訪積案全部息訴罷訪,有效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20xx年,全市共接待處理群眾來訪850起7451人(次),妥善處理96.9%,通過有序工作,全市集體訪、重訪分別下降7%和33%。全國兩大會議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期間,通過駐京信訪工作組有序工作,我市均圓滿完成敏感期的工作目標。
三是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為載體,全面實施“陽光司法”工程,不斷加大政法機關案件質量評查、行風監(jiān)督、執(zhí)法檢查、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力度,20xx年來共評查案件100件,發(fā)現不規(guī)范問題3件,及時整改率達到100%。充分發(fā)揮政法行風監(jiān)督員職能,對政法各部門警容風紀、辦公秩序、工作紀律等方面內容開展行風監(jiān)督工作5次,反饋各類線索12個,解決各類問題5個。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建立健全改進作風、解決“四風”問題的長效機制9項,廢止各項制度17項,著力打造了一支“為民、務實、清廉”的政法隊伍。
四是優(yōu)化經濟發(fā)展措施具體。制定下發(fā)了全市政法機關優(yōu)化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實施意見,把服務大招商、大項目和重點企業(yè)作為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務。充分發(fā)揮政法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發(fā)展的職能作用,深入開展“雙百共建”活動,組織政法各部門主要領導與7戶企業(yè)結成共建對子,進一步完善便民利企措施,全力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濃厚氛圍,一年來,共幫助企業(yè)解決實際困難52件。市公安局開展經濟案件破案會戰(zhàn)中,破案12起,挽回經濟損失220余萬元;市法院在“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活動”中,共審理金融案件230件,結案218件,涉案標的額9450萬元。
二、廉潔從政,努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著力抓好分管范圍內的政法委、信訪局及政法各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規(guī)范工作秩序。調整充實了政法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guī)章制度,建立了政法系統(tǒng)廉政建設公開承諾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制定下發(fā)了《全市政法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和《全市政法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分解表》,將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并且與政法各部門主要領導簽訂了責任狀,并要求政法各部門層層簽訂,層層分解落實任務目標,形成了上下貫通、縱橫相濟的責任網絡。二是加強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利用檢查指導工作、召開會議之機,教育各部門的領導干部和廣大政法干警不斷增強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在思想上、行動上、作風上做到“為民、務實、清廉”,防止和克服特權思想。并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切入點,組織政法各部門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通過開展革命傳統(tǒng)教育、觀看反腐倡廉宣傳片、開展大討論、向先優(yōu)典型人物學習、認真查擺各種問題等多種形式,切實解決了政法系統(tǒng)中存在的“四風”問題32個,在政法系統(tǒng)內營造了風清氣正、勤政廉政、奮發(fā)向上的良好氛圍。三是加強行風督查,注重源頭治理。指導政法、信訪部門根據自身特點,深入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公開、便民、利民的辦公流程,增加執(zhí)法過程的透明度。嚴格落實中央、省、市的各項規(guī)定,強化社會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從源頭上遏制貪腐現象的發(fā)生。組織政法行風監(jiān)督員不定期對政法各部門辦公秩序、警容風紀等方面內容進行檢查和抽查,并且將檢查情況在全市通報。組織政法各部門專業(yè)人員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從源頭上解決執(zhí)法不公、執(zhí)法不嚴等突出問題。同時,加大了對違法違紀干警查處力度,維護了政法隊伍的純潔性。四是加強自警自醒,嚴格執(zhí)行各項紀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中央八項規(guī)定、牡丹江市委十項規(guī)定和海林“十四個嚴禁”等規(guī)定,以堅決反對和解決“四風”問題為抓手,認真查找、剖析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在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活動中,解決了“四風”方面存在的12個突出問題,對分管部門修改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7項,做到了立行立改,對其他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也都制定了整改期限。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認真按照干部選拔標準和程序任用干部,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原則,注重發(fā)揮委領導班子成員的作用,做到相互尊重、信任,相互理解、支持,在機關內形成了團結干事的氛圍。同時,對親友和身邊的人,教育他們自尊自愛,守紀守規(guī),親屬、身邊工作人員沒有發(fā)生違法違紀現象。
雖然在抓政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黨的十八大召開以來,特別是剛剛召開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政法工作從體制、機制上做出了許多新的部署,在思想觀念上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的發(fā)展需要,在如何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上還需要統(tǒng)籌思考;二是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政法委機關、政法各部門都查找出了很多問題,并進行了認真整改,但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標準還有一定差距,還沒有把開展活動更好地轉化為工作成果。三是我市成功創(chuàng)建全國平安縣之后,每兩年中央和省委政法委還將進行復核,創(chuàng)牌子難,保牌子更難,在下步如何推進平安建設上還缺少新招數,好辦法等一些問題和不足。四是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力度還不大;對從源頭上治理貪腐問題沒有完全掌握特點和規(guī)律,應對措施還不多;對政法隊伍管理還存在著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發(fā)揮好自己的職責,努力做好市委和上級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特別是在分管工作方面,要團結和帶領政法隊伍,為全市經濟發(fā)展和建設幸福海林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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