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的借款計入的科目:
計入:其他應收款-某某人
1.員工借款時,借:其他應收款。貸:庫存現金。
2.買來材料報銷時,借:原材料。貸:其他應收款。
3.出差回來報銷,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其他應收款。
借款:
指企業(yè)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等。
公司向個人借款,其本金計入往來賬目,支付的利息應該計入財務費用。
但稅法規(guī)定非金融企業(yè)借非金融企業(yè)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另還需代扣代繳個人的營業(yè)稅及個人所得稅。
賬務處理如下: 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yè)稅(代扣代繳)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上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yè)稅(代扣代繳)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歸還本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望樓主采納沈陽金蝶財務為您解答。
企業(yè)之間借款應計入“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
介紹:
1、會計科目是按照經濟業(yè)務的內容和經濟管理的要求,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科目,稱為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tǒng)馭關系不同,又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前者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如“應收賬款”、“原材料”等科目,后者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科目,如“應收賬款”科目按債務人名稱設置明細科目,反映應收賬款具體對象。
2、會計科目是會計學相當重要的基本研究方法與輔助工作,它將會計要素視性質分屬、分綱的設置,例如現金即為資產會計要素的一大會計科目。一般來說,會計科目是設置帳戶、處理帳務的依據。
存在意義:
會計科目的設置可以把各項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分門別類地歸集起來,使之一目了然,以便為企業(yè)內部經營管理和向有關方面提供一系列具體分類核算指標。
1、會計科目是復式記賬的基礎。
2、會計科目是編制記賬憑證的基礎。
3、會計科目為成本核算及財產清查提供了前提條件。
4、會計科目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了方便。
公司之間借款,向其他單位借款計入其他應付款,借給其他單位錢款計入其他應收款,收到的利息計入其他業(yè)務收入,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支出的借款利息超過銀行借款利率部分在年終匯算清繳補交企業(yè)所得稅。分錄如下:
1、公司之間借款如是借出:
借:其他應收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
2、公司之間借款如是借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公司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第五條 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企業(yè)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貸款屬于銀行等金融企業(yè)的專用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非銀行等金融企業(yè)可以設置這個科目。
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yè)按當前市場條件發(fā)放的貸款,應按發(fā)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一般企業(yè)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
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xù)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企業(yè)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分錄 設置科目設置 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貸款損失準備 貸款——已減值 (一)未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yè)發(fā)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發(fā)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同時: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并轉銷以后又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已減值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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