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葉公司的茶末和茶枝可以視作茶葉的副產品,從采購的茶葉中分離出來另設置“庫存商品——茶末”“庫存商品——茶枝”單獨核算。(副產品,是指在同一生產過程中,使用同種原料,在生產主產品的同時附帶生產出來的非主要產品。)
2、確定茶末和茶枝的成本的方法有:不計算副產品扣除成本法、副產品成本按固定價格或計劃價格計算法、副產品只負擔繼續(xù)加工成本法等。
3、銷售茶末或茶枝的賬務處理與銷售茶葉的賬務處理是一樣的。
(1)確認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或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或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茶末
——茶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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