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屬于資產(chǎn)類科目,在資產(chǎn)中歸入流動資產(chǎn)中的“存貨”。
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設置了第1411號“周轉材料”科目,核算企業(yè)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yè)(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企業(yè)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采用一次轉銷法的,應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等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周轉材料日常核算的,領用等發(fā)出周轉材料時,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借記"工程施工"、"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周轉材料屬于資產(chǎn)類科目,在資產(chǎn)中歸入流動資產(chǎn)中的“存貨”。
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設置了第1411號“周轉材料”科目,核算企業(yè)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yè)(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企業(yè)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擴展資料:
周轉材料的會計處理
(1)企業(yè)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采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
周轉材料報廢時,應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3)采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周轉材料”科目(在用),貸記“周轉材料”科目(在庫)。
周轉材料報廢時應補提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攤銷);同時,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4)其他攤銷方法包括五五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
參考資料:周轉材料-百度百科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yè)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tài)不確認為固定資產(chǎn)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1] ;企業(yè)(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鋼架桿、扣件、模板、支架等。
周轉材料按其在施工生產(chǎn)過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為下四類:
(一)模板
模板是指澆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鋼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內。按固定資產(chǎn)管理的固定鋼模和現(xiàn)場使用固定大模板則不包括在內。
(二)擋板
擋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擋板等,包括用于擋板的支撐材料。
(三)架料
架料是指搭腳手架用的竹竿、木桿、竹木跳板、鋼管及其扣件等。
(四)其他
其他是指除以上各類之外,作為流動資產(chǎn)管理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不包括附屬于塔吊的鋼軌)以及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網(wǎng)等。
周轉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一)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一樣,在施工過程中起著勞動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漸轉移其價值。這些都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二)具有材料的通用性
周轉材料一般都要安裝后才能發(fā)揮其使用價值,未安裝時形同材料,為避免混淆,一般應設專庫保管。 此外,周轉材料種類繁多,用量較大,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收發(fā)頻繁,易于損耗,經(jīng)常需要補充和更換,因此將其列入流動資產(chǎn)進行管理。
基于周轉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轉材料的管理與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樣,應采用固定資產(chǎn)和材料的管理與核算相結合方法進行。
明細科目:
本科目應按照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處理思路:周轉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進行處理。
(二)企業(yè)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對周轉材料采用一次轉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或者定額攤銷法。
1.一次轉銷法,一般應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于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
2.分期攤銷法,根據(jù)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3.分次攤銷法,根據(jù)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shù)攤入成本、費用。
4.定額攤銷法,根據(jù)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規(guī)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計算舉例:
【例13】 某工程項目本月領用分次攤銷的鋼模板計劃成本40 000元,本月應攤銷8 000元。另外本月報廢上年度領用的模板一批,計劃成本為60 000元,已攤銷數(shù)為70%,其余30%應在本月攤銷。該模板的材料成本差異率為-2%,殘值率為6%。
(1) 領用時按計劃成本由在庫轉為在用。作如下分錄:
借: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 40 000
貸:周轉材料—在庫周轉材料 40 000
(2) 同時,攤銷8,000元,作如下分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 000
貸: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攤銷 8 000
(3) 報廢時將報廢模板補提攤銷,攤銷額=60 000*(1-6%)-60 000*70%=14 400元,作如下分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4 400
貸: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攤銷 14 400
(4) 將報廢模板收回的殘料交庫,并轉銷報廢模板的計劃成本,作如下分錄:
借:原材料 3 600
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推銷 56 400
貸: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 60 000
(5) 月末結轉報廢模板應分配的材料成本差異-1 200元[60 000*(-2%)],作如下分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 200
貸:材料成本差異—周轉材料 1 200
會計準則中沒有具體內容說明,在附錄里關于周轉材料科目的說明中有: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庫存的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yè)(建筑業(yè))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各種包裝材料,如紙、繩、鐵絲、鐵皮等,應在“原材料”科目內核算;用于儲存和保管產(chǎn)品、材料而不對外出售的包裝物,應按照價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長短,分別在“固定資產(chǎn)”科目或本科目核算。
企業(yè)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1412 包裝物”、“1413 低值易耗品”科目。包裝物數(shù)量不多的企業(yè),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將包裝物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周轉材料科目應按照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周轉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一)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一樣,在施工過程中起著勞動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漸轉移其價值。這些都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二)具有材料的通用性
周轉材料一般都要安裝后才能發(fā)揮其使用價值,未安裝時形同材料,為避免混淆,一般應設專庫保管。 此外,周轉材料種類繁多,用量較大,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收發(fā)頻繁,易于損耗,經(jīng)常需要補充和更換,因此將其列入流動資產(chǎn)進行管理。
基于周轉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轉材料的管理與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樣,應采用固定資產(chǎn)和材料的管理與核算相結合方法進行。
擴展資料
周轉材料按其在施工生產(chǎn)過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為下四類:
(一)模板
模板是指澆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鋼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內。按固定資產(chǎn)管理的固定鋼模和現(xiàn)場使用固定大模板則不包括在內。
(二)擋板
擋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擋板等,包括用于擋板的支撐材料。
(三)架料
架料是指搭腳手架用的竹竿、木桿、竹木跳板、鋼管及其扣件等。
(四)其他
其他是指除以上各類之外,作為流動資產(chǎn)管理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不包括附屬于塔吊的鋼軌)以及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網(wǎng)等。
周轉材料的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采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報廢時,應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三)采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在用),貸記本科目(在庫);攤銷時應按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周轉材料報廢時應補提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同時,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chǎn)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轉銷全部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攤銷),貸記本科目(在用)。
(四)周轉材料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領用等發(fā)出周轉材料時,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屬于資產(chǎn)類科目。
周轉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1、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一樣,在施工過程中起著勞動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漸轉移其價值。這些都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2、周轉材料一般都要安裝后才能發(fā)揮其使用價值,未安裝時形同材料,為避免混淆,一般應設專庫保管。 此外,周轉材料種類繁多,用量較大,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收發(fā)頻繁,易于損耗,經(jīng)常需要補充和更換,因此將其列入流動資產(chǎn)進行管理。
3、基于周轉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轉材料的管理與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樣,應采用固定資產(chǎn)和材料的管理與核算相結合方法進行。
周轉材料核算的里面包含哪些項目
“周轉材料”通常是工程建設中對材料管理所用到的名詞。周轉材料是指可以在工程中可以重復使用的工程材料。
周轉材料按其在施工生產(chǎn)過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為下四類:
(一)模板類:模板是指澆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鋼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內。按固定資產(chǎn)管理的固定鋼模和現(xiàn)場使用固定大模板則不包括在內。
(二)擋板類:擋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擋板等,包括用于擋板的支撐材料。
(三)架料類:架料是指搭腳手架用的竹竿、木桿、竹木跳板、鋼管及其扣件等。
(四)其他類:其他是指除以上各類之外,作為流動資產(chǎn)管理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不包括附屬于塔吊的鋼軌)以及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網(wǎ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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