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一)長期借款的定義: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
(二)長期借款的分類:按照付息方式與本金的償還方式可將長期借款分為:(1)分期付息到期還本長期借款;(2)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長期借款;(3)分期償還本息長期借款。 (三)長期借款的處理方法:長期根據籌集長期借款的不同用途,分別由不同的受益借款費用可以采取兩種方法處理:(1)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予以資本化,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價值;(2)為建造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長期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并辦理了竣工決算后所發(fā)生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3)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無關的,如為例行生產而籌集的長期借款籌資成本,作為財務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4)為投資而發(fā)生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5)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長期借款費用(除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借款費用外),計入開辦費;(6)在清算期間發(fā)生的長期借款費用,計入清算損益;(7)長期外幣借款所發(fā)生的外幣折合差價,按照外幣業(yè)務核算的有關辦法,按期計算匯兌損益,計入在建工程或當期損益。
長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額,均應計入“長期借款”科目,這與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計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過預提費用的方式核算的。(四)長期借款的賬務處理:1、借入長期借款時: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借款-本金2、計提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1)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長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之前所發(fā)生的,計入所建固定資產價值,予以資本化。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2)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長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之后所發(fā)生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予以費用化。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3)屬于流動負債性質的借款利息,或者雖然是長期負債性質但不是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4)為進行投資而發(fā)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5)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長期借款利息(除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長期借款利息外),應當根據其發(fā)生額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然后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3、歸還長期借款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一次還本付息:借:長期借款-本金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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