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TI全稱Myers-Briggs Type Indicator,是一種迫選型、自我報告式的性格評估工具,用以衡量和描述人們在獲取信息、作出決策、對待生活等方面的心理活動規(guī)律和性格類型。它以瑞士心理學家Carl Jung的性格理論為基礎,由美國的Katherine C Briggs和Isabel Briggs Myers母女共同研制開發(fā)。
心理學認為,“性格”是一種個體內部的行為傾向,它具有整體性、結構性、持久穩(wěn)定性等特點,是每個人特有的,可以對個人外顯的行為、態(tài)度提供統(tǒng)一的、內在的解釋。MBTI把人的性格分為十六種類型,由四個維度上的不同偏好構成:
其中,“外向E—內向I”代表著各人不同的精力(Energy)來源;“感覺S—直覺N”、“思考T—情感F”分別表示人們在進行感知(Perception)和判斷(Judgement)時不同的用腦偏好;“判斷J—感知P”是就人們的生活方式(Life Style)而言,它表明我們如何適應外部環(huán)境。
Jung把感知和判斷列為腦的兩大基本功能,前者幫助我們從外部世界獲取信息,后者則使我們以特定的方式做出決定。它們在大腦活動中的作用受到各人生活方式和精力來源的節(jié)制,從而對人的外部行為和態(tài)度產生各不相同的影響。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性格被視為一種人與生俱來的天性。人們顯然更愿意在生活處世中順應天性,然而個人的行為表現卻注定逃不脫后天因素的影響:文化傳統(tǒng)、教養(yǎng)習慣、利益目標、行動時的客觀條件以至環(huán)境的種種限制……因此,盡管在理論上性格可以對行為表現作出某種“解釋”,但是從行為表現出發(fā)推測性格,或者相反,從性格出發(fā)推測行為表現的努力卻不得不面對太多不確定因素。換言之,就一個人個體而言,外顯的行為、態(tài)度與其性格之間并沒有必然的、直截了當的關聯,承認這種不確定性是一種基本的科學態(tài)度,它告訴我們任何單一的邏輯都不足以確定一個人的性格或者根據性格推論行為表現,在我們真的需要這樣做的時候最好還是去請教受過嚴格訓練的專業(yè)人士。
MBTI施測流程和行為規(guī)范
MBTI的第一張量表于1942年問世,之后不斷修訂、完善,至今已升級了10多個版本。值得一提的是,僅僅在30多年前,MBTI量表還只對接受過專門訓練的心理學家開放。事實上,在MBTI?0?3的設計中包含著一整套嚴格的施測流程和使用規(guī)范——
第一步 調整測試的心態(tài):施測師應幫助被試者放松心情,最大限度地擺脫工作、家庭等外部環(huán)境的壓力,盡量展現真實的自我。
第二步 答問題卷:施測師應告知被試者盡管按照自己的理解答題,不應與其他人討論,施測師也不回答任何相關問題。
第三步 MBTI 內容基本介紹并定位:施測師將MBTI的測試目標、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告知被試者,并指導其按要求進行自我評估。
第四步 答卷計分并比較:施測師應指導被試者計分,并對分數進行解釋和深入討論其涵義。
第五步 最后確認:施測師將引導被試者進入一個自我探索的過程,幫助其明確自己的性格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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