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并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石化公司廠內準駕證才能駕駛,嚴禁無證人員駕駛。 2.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交通規(guī)則,起動前應察看通行線是否有異常情況,動車前應鳴笛。 3.操作人員操作時應配帶安全防護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 4.操作人員必須精力集中,熟悉操作規(guī)程,駕駛室外嚴禁搭載人員,駕駛室內限載人兩人(包括司機)。 5.嚴禁超速行駛,以免造成制動性能降低以及其他安全隱患。 6.防爆車輛應避免在崎嶇不平或過于狹窄的工作場地運行,請在核準的坡度范圍內行駛。 7.裝載物品不得超重、超寬、超高、超長。滾動物品應該綁扎牢固。 8.車輛運行中嚴禁任何人爬上、跳下。 9.廠區(qū)內時速不超過10公里,轉彎時不超過5公里 10.所有電氣部件不得在爆炸危險場所打開箱蓋檢修。 11.充電只能在安全區(qū)進行。在危險場所,不得打開接線盒蓋板。 12.在危險場所,不得用異物撞擊防暴車任何部位。 13.電源裝置只供防爆車使用,請勿作其他用途。 14.充電插座外蓋,在危險場所不得打開,更不允許接觸內部任何元件。 15.防爆電氣維修時,所有防爆零部件的隔爆面不允許碰傷或劃傷。 16.工作完畢后,應將車輛停放到安全位置,切斷電源,按要求做好車輛制動,鎖好車門后,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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