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礦長,以下同)、分管負責人(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以下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區(qū)(隊)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工種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本部門業(yè)務保安責任制。
煤礦企業(yè)應當制定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井工煤礦入井檢身制度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等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制定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y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jù)《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 二、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企業(yè)。? 三、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等。
? 四、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guī)定:?(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和標準;?(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zhí)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四)所引用的依據(jù)及適用范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guī)范,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五)以正式文件發(fā)布,并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員。? 五、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tǒng)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yè)、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周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
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
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應依據(jù)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并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建立穩(wěn)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tǒng)、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顚S茫幻旱V企業(yè)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明確檢查標準、檢查周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應保證煤礦企業(yè)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安全知識、專業(yè)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yè)職工教育與培訓的周期、內容、方式、標準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應保證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jiān)控和治理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jiān)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標準、規(guī)范等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周期、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并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審核、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
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jù)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yè)和操作。?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應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準、周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職業(yè)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jiān)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fā)生事故后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guī)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準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tǒng)計。
1、要保護好各種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安全標志牌和測量標志。嚴禁擅自動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設備,無證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2、不得單獨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yè),更不準單獨一人進入偏僻地帶和危險區(qū)。
3、入井作業(yè)人員應掌握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之前必須撤離危險區(qū)。
4、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崗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聽從監(jiān)督指導,不違章操作,不冒險作業(yè),發(fā)生事故應立即上報。
5、遇到突然停電,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6、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要隨時檢查支護情況,發(fā)現(xiàn)頂、幫松動或脫落,應立即躲開或站到安全地點進行清理。作業(yè)地點出現(xiàn)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時,必須迅速撤出危險區(qū),并及時報告與處理,同時設置警戒或信號標志。
7、嚴格勞動紀律,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不準在井下吸煙。
8、在井下需要休息時,應選擇頂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妨礙工作、不妨礙行車、通風良好的安全地點。不要在密閉墻跟前或盲巷內休息。這些地點通風不良,容易積聚有害氣體。
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煤礦應當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煤礦礦長須經培訓考核,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
第三條 煤礦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煤礦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煤礦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yè)。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須經專門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第四條 礦井應有及時填繪的反映實際情況的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tǒng)圖和避災路線圖等圖紙資料。
采、掘工作面應有作業(yè)規(guī)程。
第五條 礦井應有至少兩個獨立的能夠行人并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距離不得小于30米。
井下每一個水平、每一個采區(qū)至少有兩個便于通行的安全出口,并與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接。
第六條 礦井在用巷道凈斷面應能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置安全生產設施的需要。
礦井主要運輸巷、主要風巷的凈高不得低于2米,采區(qū)上、下山和平巷的凈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內巷道的凈高不得低于1.6米。
第七條 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另一個通到進風巷。
因煤層賦存條件限制確實不能保持2個安全出口的,必須制定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太多了具體可以在下面查法律法規(guī)的網站
/dictionary/index.asp查一下煤礦安全就有很多了
煤礦安全21條制度:
1、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2、領導干部下井帶班管理規(guī)定
3、領導帶班下井檔案管理制度
4、領導帶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5、干部上崗值班制度
6、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7、全員安全績效工資考核規(guī)定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0、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1、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12、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3、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14、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5、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17、事故調查匯報制度
18、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9、安全獎懲制度
20、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21、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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