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會計基礎》:會計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經(jīng)濟內容的詳細程度分類,可以分為一級科目和明細科目。
會計的一級科目是指會計核算中的總賬科目,是財務制度確定的科目,它是登記賬簿的憑據(jù),是財務憑證的使用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所做的總括分類,它提供總括性的核算指標,如“固定資產(chǎn)”、“原材料”、“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明細分類科目又稱二級科目或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所含內容所作的更為詳細的分類,它能提供更為詳細、具體的核算指標,如“應收賬款”總分類科目下按照具體單位名稱分設的明細科目,具體反映應向該單位收取的貨款金額。如果有必要,還可以在二級科目下分設三級科目、四級科目等進行會計核算,每往下設置一級都是對上一級科目的進一步分類。
會計科目通常有兩種分類方式: 第一種,按科目所反映的經(jīng)濟內容分類,主要包括: 資產(chǎn)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費用類、損益類科目。
第二種,按提供會計信息的詳細程度,一般情況下,會計科目可以分為以下兩類(兩級): 1)總分類科目:又稱一級科目,是反映總括性核算指標的科目,一般只反映金額信息。如:固定資產(chǎn)、應付賬款等。
2)明細分類科目:又稱二級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所含內容的進一步分類,是更詳細具體的科目,不僅要反映金額,還應反映數(shù)量、單價等信息。如原材料--鋼材、原材料--木材等。
根據(jù)會計科目所反映的經(jīng)濟內容,來決定記賬方向。這句話是正確的。
記賬方向是以借貸表示的.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反映各項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的一種記賬方法,是各種復式記賬方法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方法。
“借”“貸”兩字的含義,最初是從借貸資本家的角度來解釋的,即用來表示債權和債務的增減變動。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逐漸擴展到財產(chǎn)物資、經(jīng)營和損益等,記錄其增減變動情況。這樣“借”“貸”兩字就逐漸失去原來的含義,而轉化為純粹的記賬符號。
因此,現(xiàn)在講的“借”“貸”,已失去原來的字面含義,只作為記賬符號使用,用以標明記賬的方向。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哪一方記增加金額,哪一方記減少金額,則取決于賬戶記錄的經(jīng)濟業(yè)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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